为加快总队企业文化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总队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的精神面貌,展现总队积极向上企业形象,总队按中材集团视觉识别系统中关于服装系统规范要求,为全体在岗员工定做了统一的工装制服。现就统一着装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统一着装时间 自2011年5月3日起。 二、着装规定 1、凡在中材大厦办公的总队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身着工装制服,且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总队工作人员,凡接待重要客户、出席正式场合及体现总队单位形象的展示活动时,必须身着工装制服。 3、平时工作时间及着夏装期间,可不系领带(丝巾)。在总队举办集体活动、大型会议及有重要公务活动时,必须着统一制服工装,佩扎领带(丝巾)。 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工装制服的样式进行更改,并妥善保管,遗失或损坏自费补做。 5、经常保持制服工装的定期保养,洗涤要求为干洗。 三、工装制服配发 1、工装制服的定做范围:全队在岗工作人员。 2、工装制服首次发放标准:每人西服2套、长袖衬衣2件、短袖衬衣2件,领带(丝巾)1条,使用年限暂为3年。 3、对于因调离、辞职等原因离开总队人员,按使用不足年限收回成本费。成本费的计算公式:每年摊销费=服装价格÷使用年限。 4、试用期满的新入队员工、重新上岗人员工装制服每年底前由总队统一定做。 四、监督检查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对所属员工统一工装穿着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总队有关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工作人员,首次予以通报批评。以后每发现一次,除通报批评外,对单位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人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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