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地勘单位:
为贯彻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1〕42号),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我部决定于2021年12月27日启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用户可以通过dkjgfw.mnr.gov.cn域名访问平台,后续可通过点击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主页“服务--网上办事--地质”下的“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栏目访问。 二、各地质勘查单位要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及时填报公示本单位信息,做好信息维护,并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三、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设立“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专栏入口,组织地质勘查单位填报更新有关信息,及时更新政府监管信息。 四、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措施,建立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自2022年起,每年按要求开展地质勘查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公开和上报检查情况。 五、自然资源部将组织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操作方法培训视频会,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做好有关培训及政策宣传。 在监管平台使用过程中有关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部地质勘查管理司。 联系人:赵贝010-66557276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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